律师解答:
不算。
职工与同事发生争执,其受伤的直接原因是员工之间指责、辱骂等个人原因而引起的伤害,并非意外事件,受害员工对其行为应当能够预见可能引起的不利后果而未采取合理的、正当的途径来解决。
因此,职工受到的伤害与其工作并无直接的因果关系,不能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全文3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