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噪音污染,楼下邻居起诉索赔获支持
时间:2023-05-03 06:00:44 40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索某与杜某某是上下楼的关系,杜某某家经常发生噪音,对索某健康和精神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在此期间,索某的精神出现了严重的问题,无法集中注意力,出现幻觉,幻听等。故诉至法院要求杜某某支付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

根据《民法典》第294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和睦相处,妥善处理相邻关系。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法院结合杜某某的过错程度、噪音持续的时间、索某的特殊身体状况、事发后杜某某的防范措施等因素综合判定杜某某给付索某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噪声污染,是指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四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土壤污染物、噪声、光辐射、电磁辐射等有害物质。

作为相邻关系纠纷案件中主张排除妨害的原告,应承担“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责任。举证证明的内容主要包括:

(1)双方之间存在不动产相邻关系;

(2)相邻义务人实施了相邻妨害行为;

(3)原告相邻权益受到侵害;

(4)被告行为与原告相邻妨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日常生活中,该类污染容易被忽视,现在随着大家对居住生活条件的提高,该类纠纷越来越多,该案件的处理,为居民在日常家居生活中,避免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提供了指引,有利于规范邻里宜居生活环境的营造。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在现实生活中,楼上楼下产生声响是不可避免的,在合理限度范围内,楼下住户负有对声响的容忍义务。当然楼上住户应具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将声响控制在合理范围内,避免楼下住户遭受声音的困扰。

全文7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举证责任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新时间:2024-02-02 18:00:34
查看举证责任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举证责任 最新知识
针对楼上噪音污染,楼下邻居起诉索赔获支持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楼上噪音污染,楼下邻居起诉索赔获支持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