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当事人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后,行政行为不能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的有效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超过该期限的,行政复议机关一般不再受理当事人的复议申请。
一、行政复议的法定期限是多长时间?
法定的当事人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是六十天。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知道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天内,如果认为该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但是法律对申请期限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二、对工伤认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吗
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的结果不服的,是可以要求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法》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三、如何复议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不服的,可以在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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