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有平等的处分权,夫或妻一方单方签字且对方为善意取得并支付合理对价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一、没有女方同意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变卖有效吗?
没有女方同意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变卖有效。若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原则上应属无效合同。但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的交易秩序,除非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恶意窜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的除外)的买卖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
二、男人给小三买房还能要回去吗
婚姻存续期间,出轨一方送给第三者的房子一般情况下是可以要回来的。
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属于夫妻间的重大事项,夫妻一方无权作出处理,除第三者善意取得的情形外,该赠与行为无效。而一般情况下,赠与婚姻外第三者的房屋,一般不会是通过支付同等对价取得的房屋所有权,因此赠与婚姻外第三者的房屋是可以拿回来的。
婚姻中出轨的一方除赠与房子外,还可能会利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房屋并登记在第三者的名下,这种情况下,房屋已登记在他人名下,无法再要回房屋,但是可以通过之前的买房付款记录以金钱折价的方式返还购房款。
三、对于小三的房子还能要回吗
对于小三的房子是否还能要回,要视情况而定。如果给小三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的房子是能要回来的。因为把房子免费给小三的行为,不仅没有经过夫妻双方同意,也违反了公序良俗原则,所以赠与行为是无效的。如果给小三的房子是由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出资的,则不能要回。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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