贿赂有以下十种隐蔽方式:
1、以交易形式收受贿赂;
2、收受干股贿赂;
3、以开办公司等合作投资的名义收受贿赂;
4、以委托人投资证券、期货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受贿;
5、以赌博的形式收受贿赂;
6、特定关系人挂名领取工资;
7、受贿物品未办理权属变更;
8、收到财产后退还或上交;
9、在职为受托人谋利,离职后收受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斡旋受贿和介绍贿赂的区别有哪些
不同:
(一)斡旋受贿需要为请托人谋取了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介绍贿赂不要求介绍贿赂人收受了请托人财物,请托人谋取的利益是否正当也不限,只需受托人构成受贿罪而介绍人也才可能被定罪(情节严重);
(二)犯罪主体,前者要求是工作人员,后者为一般主体;
(三)客观方面,斡旋受贿一般是上级收了好处,利用职权要求下级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介绍贿赂则是为行贿人法律和受贿人牵线,一般是介绍人认识行贿受贿双方,而行贿受贿双方互不认识。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有利于检察机关在介绍人一方取得人证证实受贿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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