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代理主要有以下三种方式:
1、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在票据上签名。即代理人在签名时曾出示代理的授权文件,但并未在票据上写明为本人代理字样,而只写明××代理人,这种代理行为是代理人自己的行为,应由代理人自负票据上的责任。
2、代理人以其所代理的本人名义在票据上签名。在此情况下,票据上的责任应由其代理的本人直接负责。
3、代理人除了在票据上签名外,还注明为本人代理的意思。在此情况下,应由被代理人自负票据上的责任。从法律意义上讲,上述三种代理中,只有后两种才是真正的票据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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