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中国私人土地使用权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中国不存在私有土地。中国的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包括出让、划拨以及转让。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八条的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
第三十二条规定,房地产转让、抵押时,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抵押。
二、政府安置地皮可以买卖吗
政府安置地是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即可以买卖。
三、划拨工业用地转让需要什么条件
划拨工业用地转让需要的条件是:划拨工业用地土地转让必须具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公文;必须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必须具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必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必须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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