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征用土地的补偿程序是什么?(一)省级人民政府建设用地申请文件;(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审查意见;(三)建设用地项目报送材料一册四计划(含汇总表);(四)建设用地申请表;(五)建设用地预审意见;(六)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文件或者其他项目批准文件;(七)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设计批准文件;(八)地方人民政府政府关于征地补偿安置的说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依法经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房的,或者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镇)村依法批准。前款所称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计划批准土地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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