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50岁了劳务派遣工还能干吗
在我国,劳务派遣员工的合法工作年龄范围设置在了18至59周岁之间,因此他们务必遵守并始终保持在此年龄段内进行工作活动。
而对于选择采用劳务派遣方式进行用工安排,其优点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个方面是通过此种模式,可以使国有企业、党政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得以成功克服由于编制数量所带来的限制;
另一方面则是能够运用专业技能,在劳动合同管理、社会保险办理等多个环节中为用人单位提供全方位的支持与协助,从而显著降低管理成本。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所享受的薪资水平及社会保险待遇,实际上均是由用人单位全权承担。
也就是说,他们所付出的财务支出总额理应包括以上两项以及向劳务派遣公司支付的相应服务费用。《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
(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
(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
另外,第五十九条第二款还规定,”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派遣协议"。
二、50岁社保没交够十五年怎么处理
50岁社保没交够十五年可以自行进行一次性补缴,但除2011年6月30日(含)前参保缴费且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足15年;
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其他情形不能一次性补缴不足年限,只能延长缴费至满15年再申领养老待遇。《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的义务】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n(一)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n(二)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n(三)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n(四)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n(五)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n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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