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变更子女监护权等案民事裁定书
时间:2023-06-05 08:57:10 32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台湾宜兰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家抗字第5号

再抗告人乙○○

相对人甲○○

上列当事人间变更子女监护权等事件,抗告人对於本院95年度家

抗字本院所为之裁定提起再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再抗告驳回。

再抗告程序费用新台币壹仟元由抗告人负担。

理由

一、按对於抗告法院之裁定再为抗告,仅得以其适用法规显有错

误为理由,并经原法院之许可者为限。前项许可,以原裁定

所涉及之法律见解具有原则上之重要性者为限。民事诉讼法

第486条第3项、第4项定有明文。

二、本件再抗告人主张再抗告之意旨,仅指称其一人之薪资不足

扶养一家六口、两造之子郭家豪确由再抗告人扶养中、相对

人对於郭家豪完全没有尽到义务云云,核其指述者均为事实

问题,非为原裁定有何适用法规显有错误情形,其提起再抗

告,於法不合,无法准许,应予驳回。

三、至於相对人倘对两造之子郭家豪确有未尽保护教养之义务者

,抗告人可再依民法第1055条第3项及非讼事件法第127条之

规定,请求法院将郭家豪之监护人改定为抗告人,并命相对

人给付扶养费,附此叙明。

四、依民事诉讼法第95条、第78条,裁定如主文。

台湾宜兰地方法院民事庭

审判长法官杨丽秋

法官邱景芬

法官张轩豪

全文48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监护
    监护,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履行监护职责的人称为监护人,受到监督和保护的人是被监护人。 早在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里就有关于为浪费人和精神病人设置监护的规定。但当...
    更新时间:2024-01-31 11:15:05
查看监护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监护 最新知识
针对如何变更子女监护权等案民事裁定书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如何变更子女监护权等案民事裁定书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