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我在一家公司申请了一份工作,试用期为三个月。九月初,我得了肺炎。我请了10天假接受治疗。当我病愈返回公司时,我收到了公司的通知,以我身体不好,不符合雇佣条件为理由终止劳动合同。我不理解公司的决定。劳驾,如果被录用员工在试用期内患病,用人单位能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读者**刘雪的雇佣员工在试用期内生病。单位能否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取决于员工病情的严重程度及其后果。原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新聘员工患有精神疾病,经有关机构确认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根据本条规定和《劳动条例》规定的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立法目的,在试用期内,只有被雇佣员工患有精神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并将继续显著影响员工完成工作时,雇主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否则,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在试用期内患病而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你的情况下,由于你偶尔生病,公司单方面终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宋宇(河南省新野县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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