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委员会是看证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仲裁,是为员工服务的部门,不会偏向一方。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还可以向法院起诉。如果仲裁员有受贿的违规情况,均属于违法行为。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申请劳动仲裁维权是有用的。劳动仲裁是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保护,法律不会偏向任何一方,不存在偏向用人单位的说法。
劳动仲裁后还会提交法院吗
劳动仲裁后已经解决劳动争议的,不需要再向人民法院起诉。但未解除劳动争议的,经过以下仲裁程序后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1、当事人对终局裁决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2、属于终局裁决的,劳动者对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用人单位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庭未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或者以及延长的六十日内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劳动仲争议仲裁委员会超过五日期未作出受理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为经过仲裁程序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道路征用仲裁委员会已经受理的,法院不再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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