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新合同是员工转正的必要条件吗?
时间:2023-06-30 19:12:48 49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职工在用人单位转正不需要重新签订合同。因为职工在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就已经明确约定了试用期,而试用期已经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所以职工在试用期转正不需要再签订新的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只约定了试用期,那么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转正跟公司签合同如果违约会怎么办

因为动者对劳动合同具有任意解除权,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如果是有竞业禁止条款或者劳动者提供过专项培训服务合同,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次,如果劳动者没有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给原单位造成损失的也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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