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劳动仲裁认定事实劳动关系,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可以延长六个月。
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条件是哪些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下列情形,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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