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的是父母在子女年满18周岁后不再承担抚养义务,但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这一规定体现了父母对子女的关爱和责任,即使子女已经成年,父母仍然会关心他们的生活和成长,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帮助和费用。同时,这也提醒我们要尊重和理解父母的心意,尽孝道,让他们安享晚年。
在一般情况下,父母在子女年满18周岁后,就不再承担抚养义务。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已经成年并上大学的子女,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责任。但是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仍在校就读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父 母 是 否 应 负 担 子 女 上 大 学 的 生 活 费 ?
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父母仍有给付必要时,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需负担必要的抚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对于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的成年子女,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然而,父母仍应该尽力提供经济支持,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同时,社会也应该创造条件,设立助学贷款、奖学金,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的机会,以帮助成年子女更好地自立。
在一般情况下,父母在子女年满18周岁后,就不再承担抚养义务。这也就意味着,对于已经成年并上大学的子女,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责任。但对于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父母仍有给付必要时,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对于丧失劳动能力或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需负担必要的抚育费,直至子女能够独立生活。同时,父母也应该尽力提供经济支持,帮助孩子顺利完成学业。社会也应该创造条件,设立助学贷款、奖学金,提供更多的勤工俭学的机会,以帮助成年子女更好地自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二条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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