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双方离婚,则子女上大学的费用由双方依法负担。对于由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抚育费的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但尚未独立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仍应承担必要的抚育费:丧失劳动能力的;尚在校就读的;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等。
离婚后孩子上大学的费用谁承担
男女离婚后,子女抚养费支付至18岁,高中不能独立生活的除外。所以上大学的时候,只要年满18岁就被排除在外,父母没有强制抚养的义务基于自愿原则,法律没有限制。其次,各省部分有地方规定,根据具体情况,父母仍根据情况给予仍在大学学习的孩子一定的生活费。协议离婚时,男女双方约定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直至独立生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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