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订日期晚于入职日期
时间:2023-03-04 21:10:23 21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可以晚于合同开始时间,劳动合同可以提前订立,也可以延后订立,但最多不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以签订之日为准,为维护合法权益,最好先订立合同。

一、老板不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老板不签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向老板索要双倍工资,但是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

依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关系即告终止。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还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延长期限。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是较短时间的,如半年、一年、二年,也可以是较长时间的,如五年、十年,甚至更长时间。不管时间长短,劳动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日期都是固定的。具体期限由当事人双方根据工作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

二、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签订的规定有这些:

1、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3、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三、怎样确定劳动合同成立

如果劳动合同不成立,那么就不能生效,也就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就无法得到保障。那么,怎样确定劳动合同成立呢?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时成立。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一般应从劳动合同签订时,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文体上签字之日起计算。签字日期与合同约定的日期应是同样的。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生效的日期,则合同生效日期可以晚于成立时间。对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截止日期的计算,应以劳动合同期限终止日期最后一天的24时为准。如果有工作任务超过最后一天24时的,应以完成工作任务的时间作为合同终止的时间。需要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成立并不代表劳动关系成立,《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劳动关系是从用工之日起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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