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什么是股权激励,如何进行股权激励
股权激励,是指通过经营者获得公司股权的形式,给予企业核心人才一定的经济权利,使他们能够以股东的身份参与企业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从而勤勉尽责地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服务的一种激励方法。简单点来说,就是公司的股东将股权分给管理团队和公司的员工,让管理团队除了薪资之外,还可以获得公司股权所带来的收入,从而激励管理层和员工的干劲。
股权是一种综合性的权利,因此根据授予股权的内容和方式,股权激励又可以分为不同的激励模式。比如分红权激励、股权期权激励、限制性股权激励、虚拟股权激励、股份增值权激励等等方式,除此之外,还可以将上述的各种激励方式予以组合,形成一个复合型的激励模式。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下列人员不得成为激励对象:(一)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二)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三)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股权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监事会应当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核实,并将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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