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婚姻不能撤销,只能向人民法院申请主张婚姻无效。
无效的婚姻,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也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予以解除。
我国无效婚姻的情形主要是包括:
(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行为。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建立的婚姻关系无效,近亲属之间结婚,属于无效婚姻。
(三)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定婚龄为,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无效婚姻的财产如何处理?
1、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2、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3、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按共同共有处理。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
4、如果婚姻当事人一方死亡,而该婚姻又被确认为无效婚姻,则婚姻另一方原先依法享有的死者配偶的身份应会丧失,不再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就不再享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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