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在试用期内,员工为企业提供了劳动,企业也为员工支付了报酬,双方已经建立了劳动头系。因此,用人单位应当自员工在单位工作时,就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当然也包括试用期,而不是等到试用期过了再签合同。
一、签了劳动合同没交社保怎么赔偿
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但是没有赔偿的。无论实际有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还是口头约定的试用期,只要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用工行为,双方也就建立了劳动关系,那么企业则必须在30日内为员工缴纳社保。也就是说,企业在试用期间也必须为员工缴纳社保。
二、试用期开除员工要赔偿吗
试用期开除员工需要赔偿可分为两种情况:
1、用人单位如果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在员工试用期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应该按照经济补偿的标准给与员工补偿;
2、员工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岗位录用条件的;试用期内,员工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考勤制度的;试用期内,出现严重的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
员工同时与其他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造成严重延误或者影响,或经过用人单位提醒及沟通,拒绝改正的。
三、年底辞职有没有年终奖
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分析。
一般认为,企业可以对年终奖的发放原则和发放对象作出规定。在企业有明确规定或约定的情况下,机构对企业的工资分配权利还是予以充分尊重的。笔者以为,员工离职有多种原因,即使有上述约定,仍要分别对待,不能“一刀切”。根据劳动法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应区别对待:
(1)员工因自身的原因离职。如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自身因病解除合同、自身不能胜任工作、严重违纪、严重失职等。此时,可以认为员工没有遵守当初的约定,构成违约,由此带来的否定性后果就是“得不到年终奖”。这可以说是员工自身可得利益的丧失。
(2)员工因单位的原因离职。如单位克扣工资、不提供劳动条件、限制人身自由,经济性裁员、客观情况下发生重大变化裁员等情况导致员工离职,应该认定单位违约,单位应当支付一定比例的“年终奖”给员工。
(3)其他原因。主要是试用期内、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和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况。
对于“试用期解除”,由于我国限定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一般不会发生年终奖支付的问题,除非规定工作一定时间就有一定数额的年终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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