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共有财产就有夫妻共同共有的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共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
2、在家庭成员中除夫妻之外还有子女,在区分遗产与家庭共有财产时应注意:
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通过创作获得报酬或奖励物品以及通过接受赠与、遗赠和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财产,其所有权应属于未成年子女的,只是暂由父母代理。当其父母死亡,对其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同父母的遗产区分开,不能作为父母的遗产来分割。
对于早已参加工作(劳动),并直接参与了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当肯定他们对家庭共有财产的权利。在父母死亡并确定其遗产范围时,应从共同共有的家庭财产中将直接参与家庭共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得的份额划分出来,不要以父母的遗产业分割。
把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同整个家庭所欠的共同债务区分开。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纯用于其个人的债务,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债务,应列入其遗产之中。
家庭共同财产如何认定呢
家庭共同财产是指: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
家庭共同财产的形成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以家庭成员间的共同生活关系存续为前提;
2)家庭共有财产只能产生于具备某种特殊身份关系的家庭成员之间;
3)家庭共有财产有家庭成员共享所有权;
4)家庭共有财产的形成主要是家庭成员在共同生活期间的共同劳动收入。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全文657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