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共同财产如何认定?
时间:2023-07-09 22:20:43 22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是:

1、婚前买的房子。假如是婚前买的房子。虽然双方共同出资,但以一方名义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认定为买方的婚前财产,另一方的出资是房地产所有人对他的债务;

2、婚后买的房子。假如是婚后买的房子,无论买房的钱是谁出的钱,无论产权证是谁的名字,都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在发生房地产分割纠纷时,首先要明确:房屋购买的出资,与房地产是谁的财产,并非必然联系。有的夫妻出资,房地产上写着第三者的名字。例如,有些夫妇用第三人的名字买房。

夫妻共有房产离婚怎么分配

1、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如果你们的房子是在婚前购买的,且出资方是你们其中的一个人。那么在你将要离婚的时候,这套房子也是只能够归你一人,你的伴侣是不能够和你一同共享这套房子的。并且,在这种情况中,如果你们是在婚后购买的房子,也是一方用个人的财产购买的,那么法律也明确的规定了这套房子是不能够作为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的。

2、夫妻双方婚后一次性出资,取得房屋产权证书后离婚的

如果是你们在婚后购买的房子,由你们其中的一人出钱购买的房子,且出资人的这笔财产,是你们二人一同赚的。那么这个房子还是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3、一方婚前按揭购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偿还贷款期间离婚的

在这样的情况中,如果你能够拿出有力的证据,来证明这个房子的出资情况是由你自己的个人财产支配的,那么这套房子就是属于你一人的婚前房产。但是,如果你们在婚前有其他的协议,那么你们的这种情况就要理当别论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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