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看男女双方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否有特别的约定,如果在婚前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约定丈夫婚前的财产在婚后由夫妻共同共有,则在离婚的时候,丈夫婚前的财产是可以要求分割,至于怎么分割,还要看双方选择的离婚方式,如果选择协议离婚,那就协议处理,如果选择诉讼离婚,由法院判决分割,分割的基本原则是均分。如果男女双方对于丈夫婚前的财产并没有做出具体的约定,那么丈夫婚前的财产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存续而改变,依旧是婚前的财产,在离婚时除非双方协议,男方同意分割自己婚前的财产,否则在诉讼离婚时是不可以分割的。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离婚如何分割
婚前房产加女方名字离婚的分割方式:
1、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2、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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