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不是代通知金和经济补偿金免税?
根据《经济补偿金免征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经济补偿金是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代通金并没有严格规定,实际操作中也不需要缴纳。
二、企业年金需要交个人所得税吗?有具体的规定吗?
企业年金也是职工的福利的一部分,相当于职工的补充养老保险。再缴纳个人所得税时,年金没有扣除数的。就是有多少就按多少区找对应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文件规定:
企业年金是指企业及其职工按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的规定,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根据《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94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以下简称企业缴费)是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所得,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补充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9号)规定:
一、关于企业为月工资收入低于费用扣除标准的职工缴存企业年金的征税问题
(一)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二)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按照《通知》第二条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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