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在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之外,还可以额外扣除一些项目,例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费用。专项附加扣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如下: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附加扣除不是从工资中扣除,而是指在计算综合所得应纳税额时,除了5000起征点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之外,还可以额外扣除一些项目,例如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项费用。
专项附加扣除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折算到月收入的个税计算方式如下:
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哪些?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此外,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规定,还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支出。这些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共计15项,旨在帮助纳税人更好地减轻税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旨在帮助纳税人更好地减轻税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项支出,共计15项。这些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共计15项,旨在帮助纳税人更好地减轻税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根据最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工资薪金所得属于综合所得,个人自2019年1月1日及之后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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