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讲述了工伤鉴定的时间限制和责任范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职业病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责任范围会变得复杂。同时,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将承担在此期间发生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
工伤鉴定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必须在一年内进行鉴定,否则后续的手续会变得复杂。具体责任范围如下:
1、《工伤保险条例》对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间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范围有明确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1、2、4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1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该条既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负有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义务,又明确了用人单位未履行该等法定义务应承担的责任范围。
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相关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为一年。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将不再认定为工伤。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那么将视为未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因此,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相关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非常重要,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否则将失去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
工伤认定对于保障工伤职工权益至关重要。用人单位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否则将失去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未在法定期间申请工伤认定的责任范围有明确规定。同时,工伤认定申请期限的相关规定对于用人单位来说非常重要,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否则将视为未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二)醉酒或者吸毒(三)自残或者自杀(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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