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同意的,从通知之日起满以一个月即可自动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提前一个月告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未到期的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的辞职时间还处于试用期期间的,只需提前三天告知用人单位即可离职。
一、没有提前告知用人单位会出现什么后果?
1、如果是由于用人单位没有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购买保险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等过错造成劳动者离职的,劳动者可以即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办理离职手续,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且可以要有用人单位支付当月的劳动报酬和支付经济补偿金。
2、用人单位无以上的过错的,且劳动者没有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而私自离职,也未办理离职手续的,因劳动者的突然离职导致用人单位的生产或者经营受到影响的,劳动者要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责任。
二、终止劳动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的;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7、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有证据证明是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8、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9、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劳动合同终止;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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