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合同解除时,双方对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二)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不予支持。但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应在利用价值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三)因双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根据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四)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解除的,剩余租赁期内的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由双方按照公平原则分担。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如何解除租赁合同
1、如果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租赁合同的,那么自达成共识时起,房屋租赁合同解除。
2、如果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了解除合同的条件的,自条件发生时,合同自动解除。
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当事人对合同是否解除发生争议的,应当起诉由法院审理。
3、如果出现了法律规定的解除情形,那么合同自一方的解除通知到达另一方时解除。
但通常当事人会对合同解除与否发生争议,最终也只能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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