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未辞职,工资却不见了
时间:2023-09-12 17:40:21 112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这段内容讲述了公司不得因员工未提前通知离职而扣发工资或停止发放工资,这是不合法的。但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公司不得因员工未提前通知离职而扣发工资或停止发放工资,这是不合法的。但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劳 动 者 因 故 给 用 人 单 位 损 失 , 工 资 能 否 扣 除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应当依法获得工资报酬。然而,在劳动者因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扣除相应的工资。

具体来说,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并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不超过损失额一倍的赔偿责任。另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也明确规定了,劳动者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劳动者因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时,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扣除相应的工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扣除工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能超过损失额的一倍。同时,用人单位在扣除工资时,应当依法操作,不能滥用职权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不得因员工未提前通知离职而扣发工资或停止发放工资,这是不合法的。但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因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依法扣除相应的工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扣除工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能超过损失额的一倍。同时,用人单位在扣除工资时,应当依法操作,不能滥用职权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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