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后返聘的劳务合同解除,聘用合同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用人单位不需要赔偿。退休后返聘的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法》中的“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条款。
一、禁止事业单位退休返聘
可以返聘,但是退休职工返聘不属于劳动关系,不受劳动法保护,属于劳务关系,受民法调整,只能通过民事诉讼维权。退休人员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双方建立的关系不属于《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调整的范畴,双方所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聘用协议的具体内容可由用人单位与退休人员协商确定,但聘用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聘用期内返聘人员的工作内容、报酬、劳保待遇等。用人单位支付返聘人员的劳动报酬可不受最低工资限制。聘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伤亡事故的,由用人单位参照工伤保险的相关待遇标准妥善处理
二、退休返聘工资待遇规定
退休返聘不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但应当签订劳务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但退休人员以及不属于劳动者,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依法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三、什么是劳务合同纠纷
劳务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双方基于劳务合同产生争议。1、劳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基于平等协商签署的劳动服务合同,适用我国有关《合同法》的规定,例如退休教职工的返聘合同,区别于一般的劳动合同;2、签署劳动合同的双方属于劳动合同关系,由《劳动合同法》以及《劳动法》严格规制,但劳务合同双方之间为劳务关系,在法律上拥有更多的可协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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