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中华保险湖南分公司联合召开了中华保险杯《我的调解故事》征文比赛表彰大会,5个优秀活动组织单位以及60名作者受表彰。
《我的调解故事》征文经过一年来的活动开展,共收到参选征文300余篇,评选出优秀组织奖5名,一等奖8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2名、优胜奖30名。
随着车辆、驾驶人的持续猛增,我国已经进入了交通事故多发期。交通事故引发的纠纷越来越呈现多元化、复杂化的特点,交通事故处理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此次征文比赛活动,是加强调解经验交流的一个好载体、好手段。
目前,湖南各地都普遍建立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大调解机制。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人民调解机构252个、交通事故法庭43个。
2014年,全省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事故损害赔偿案件3.3万件,调解成功率达86.9%;通过交通法庭成功调解6074件,调解成功率为91.2%,全省因交通事故纠纷引起的信访案件下降11.2%。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要包括哪些内容
调解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调解依据;
(二)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基本事实和损失情况;
(三)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四)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及比例;
(五)赔偿履行方式和期限;
(六)调解日期。
经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调解,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送达各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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