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并不支持青春损失费赔偿。我国法律并无赔偿青春损失费的相关规定,青春费也不属于法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畴,所以要求青春损失费的赔偿无法律依据。结婚是双方当事人的一种自愿行为,假如真的有青春损失的话,双方都有损失。
一、协议约定赔偿青春损失费的法律效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然而,当事人关于青春损失费的约定,很难找到相应的法律依据。因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青春损失费自然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主流观点认为:青春损失费应当按照精神损害赔偿进行理解。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这样青春损失费就有了法律依据。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仅适用于夫妻离婚时的过错赔偿,至于男女双方解除同居关系则不能适用本条规定。星瀚律师认为,非婚同居是非法的,是对合法婚姻制度的一种侵害,为法律和道德所排斥。因此,当事人为解除这类同居关系所承诺的青春补偿,无论由哪一方作出,在性质上均属于不可强制执行的债权或者债务,不受法律保护。
二、恋爱费能索赔吗
所谓“分手费”在司法实践中一般是指恋爱中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分手要求,应另一方要求赔偿的一定金额,通常指“青春损失费”或“青春补偿费”,这种费用是于法无据,强行索要也无法定罪,更不受法律保护,法院也不予受理,属于个人经济纠纷,只能民事调解。
三、离婚青春损失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在我国法律当中,从来没有要求男女双方在离婚或者分手的时候,哪一方需要给对方支付必要的青春损失费。只不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果其中一方有过错的话,那么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赔偿,但是没有青春损失赔偿这一规定。
全文7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