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关系是指无配偶男女双方在未办理结婚登记、不符合结婚实质条件的情况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与他人同居所形成的两性关系。同居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双方均无配偶,不办理结婚登记,也不符合结婚的实质条件,以夫妻名义同居;二是已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需具备五个条件:与婚外异性(同性不算),不以夫妻名义,时间上持续,状态上稳定,共同居住。
要分辨同居关系,首先需要确定当事人双方的关系,是否为异性。其次,需要确认当事人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再者,需要了解同居关系是否具有持续性、稳定性和公开性。同时,需要强调的是,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有本质的区别,同居关系不具有婚姻关系的法律后果,而婚姻关系则有离婚的法律后果。因此,同居关系与婚姻关系的界限在于是否办理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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