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抚养权纠纷,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则应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情况,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另外,夫妻离婚后,非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抚养费标准。因此,在抚养权纠纷中,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具体事实进行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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