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推迟房屋交付时间,买方有权向开发商发出正式通知(即书面催告),明确并设定合同的最后履行日期,以督促开发商尽速履行其合同义务;而在经过催告期长达三个月后,买方将有权利解除该合同,同时开发商应为其逾期未履行合同规定义务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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