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在怀孕期、生产期、哺乳期休假的,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法》中第40、41条规定的理由解除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女员工要求继续工作履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同意其返回岗位,撤销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若该女员工不愿意继续工作,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的双倍支付赔偿金。
休产假有工资吗?
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应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其中月平均工资计算应包括上年度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其中包括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还包括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费。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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