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诉人向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时,应当提交下列材料:提供相应的能证明仲裁请求的证据材料;申诉书,并按照被诉人数提交副本;申诉人和被申诉人的身份证明材料;等。可以参加劳动仲裁的人员:当事人;第三人;代理人。
一、申请人需提供的书面资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内容包括:
(1)职工当事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企业的名称、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证人的姓名和住址。
2、申诉人及被诉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1)申诉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被诉人法人注册登记资料原件(此资料可到企业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查询);
3、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关证明;
4、其他有关的证据材料复印件及证据清单。
5、如果需委托代理人,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一份。授权委托书应写明受委托人的基本情况、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委托权限如果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的,委托人必须逐项列明。
(省)市属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非本市户口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请到(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用人单位注册地址在本市市属区内的劳动争议到本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
二、农民工怎样追讨工资
实际中,包工头拉农民工干活,两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包工头要不及时拿工资的话,农民工们可以按照下面途径维权:
1、找包工头协商
万事以和为贵,所以,想要拿回工资,最首先要考虑的途径就是先跟包工头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协商的话毕竟不浪费时间,而且对方并不是说不给,能用嘴的方法解决的就尽量简单点。
2、找人调解
如果包工头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那么,你们就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3、申请仲裁
按照上面的解决途径,包工头是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你们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申请仲裁的话,你们需要带上下面几种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
(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
(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订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被诉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6)申诉人与被诉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入职登记表、押金收据、以及被处罚凭证和被开除、除名、辞退、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书等。
(7)《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4、找人投诉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侵犯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可以向劳动局、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因此,农民工们可以及时去投诉包工头
5、去法院诉讼
如果按照上述几个途径都不能解决问题的话,你们也不需要着急,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追索应当支付给你的劳动报酬。
三、在北京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诉书》。申诉人应当按照规定如实准确填写《申诉书》,《申诉书》一式三份,其中两份由申诉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提交仲裁委,一份由申诉人留存;
2、身份证明。申诉人是劳动者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申诉人是用人单位的,提交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
3、能够证明与被诉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有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协议)、解除或终止合同通知书、工资单(条)、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等材料及复印件;
4、申诉人在申请劳动仲裁时,仲裁委根据立案审查的需要,要求申诉人提交能够证明被诉人身份的有关材料的,申诉人应当提交。如被诉人是用人单位的,应当提交其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情况的证明(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地、经营地等情况);如被诉人是劳动者的,应当提交其本人户口所在地、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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