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原单位同意,工伤职工可以回原单位工作。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之后,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领取了应当享有的工伤保险待遇,本次工伤保险关系已经终止。只要原单位同意,工伤职工可以与原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回到原单位工作。但工伤职工不再享有公司方面的任何优待,与普通职工享受同等的权利,履行同等的义务。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什么
职工因工负伤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与原单位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劳动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1级至4级伤残可赔付21个月至27个月本人在原岗位本人的工资。职工因工负伤致残被鉴定为五至六级保留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适当安排工作,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5至6级伤残可赔付16个月至18个月本人在原岗位本人的工资。职工因工负伤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待遇。7至10级伤残可赔付7个月13个月本人在原岗位本人的工资。
二、没有上个单位的劳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处理
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者可以要求原单位出具,原单位不出具,劳动者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出具,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办理失业证时应携带下列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及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2、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三张
3、本人失业前所在单位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4、省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劳动者领取失业保险金需要符合《社会保险法》关于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误工费(停工留薪期待遇)
职工因事故遭受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时接受工伤医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要治疗,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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