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合同生效发生如下法律效力:
1、交付定金的书面证明可以证实主合同的存在;
2、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4、交付定金一方违约所付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一、定金违约如何赔偿?
当事人约定给付定金作为债权担保的,给付定金一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收受定金一方违约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证约定金是指什么?
证约定金是指以交付事实作为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的证明的定金,是定金的一种。
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三、什么是定金?
定金是债的一种担保方式,指以确保合同的履行为目的,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前后,合同履行前预先交付于另一方的金钱或者其他代替物的法律制度。
定金作为一种担保方式,具有以下特点:
(1)定金合同的成立不仅需要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而且还必须有交付定金的行为;
(2)定金担保的主合同,一般是给付金钱债务的合同;
(3)法律对定金的数额有限制,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
当事人可以依据法律的规定,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给付定金的一方有权收回定金,或者将定金抵作价款;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将双倍的定金返还给付定金的一方。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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