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赔偿金的法律规定:合同违约的赔偿金包括违约金、定金罚则、损害赔偿三种,具体如下:
1、违约金是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的,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法院适量减少或增加;
2、定金罚则是有交纳定金的合同中在,一方违约时,可以不返还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
3、没有约定违约金和定金的,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合同违约赔偿金的范围是什么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赔偿范围应当包括:
1、债务不履行的损害赔偿。包括可得利益(履行利益)和信赖利益。
2、因合同解除而产生的损害赔偿。
(1)债权人订立合同所支出的必权费用;
(2)债权人因相信合同能够履行而做准备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3)债权人因失去与他人订立合同机会所造成的损失。
(4)债权人已经履行合同义务时,债务人因拒不履行返还给付物的义务给债务人造成的损失。
(5)债权人已经受领债务的给付物时,因归还该物而支出的必要费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房屋的买卖合同在期限未满时而毁约,这种情形已经违反了我国的民法典,从而需要承担毁约所带来所有损失,因此,在赔偿的时候就会按照双方所约定的条款来进行支付,只要不超过法律规定的最高标准,那么就可以受到保护。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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