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有人还把我拉入一个叫“成都二手房维权”的群里,500多名群友几乎都是近期遭遇卖家“毁约”的购房者,拿不到房子又错过再次购房的机会。
一、什么是合同呢?
合同其实就是法律。就是你与他人的法律。因为法律也是一种合同,一种社会的契约,法律就是大家,无数个你我,与无数个他人,达成的一个契约,从而构建出彼此的行为规范,并且强有力的保证大家都按照这个行为规范行动,不允许破坏这个行为规范。
合同,就是这样的法律,你与对方的法律,这就是你与他人的规则和行为规范,你得像遵守法律一样去遵守合同。
二、法律规则,和法律的实践,会对人们的行为模式产生深远的影响。
这种互动,也会把人的思想和道德渐渐塑造。
如果,我们容许这样的违约行为大量产生,我们对这样的合同违约轻易宽容,那我们就不会培养出守约的习惯,我们会不再重视自己的承诺,我们更不会产生什么契约精神,我们的道德会被深深的塑造得荒腔走板,这就是一个糟糕的社会。
如果我们允许自己随意违约收房,那就没有理由不允许食品供应商违约,给我们来点“僵尸肉”;也没有理由不允许奶粉企业违约,给我们加点三聚氰胺;也没有理由不允许药品制造商,给我们来几颗乱七八糟的假药……
三、律师,本是法律的守护者。
可是我很遗憾的看到,在这场违约的狂欢中出现了很多律师的身影,他们协助违约,甚至设计规避违约赔偿的手段。
一个美好的社会是我们共同维护的结果,我们不能一面大骂现实的法治现状,一面却干起了破坏契约精神的事情,作为法律共同体的一员,律师们,是有义务去引导当事人诚实守信,我们需要一点高度,也需要一点信仰,为法律,也为自己生活的这个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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