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产后医疗报销常见问题解答
时间:2023-07-02 15:53:11 32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教师生育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社会保险,根《劳动法》、《教师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规定,教师各类城镇企业都必须参加教师生育保险。

2、企业参保时,须与社保机构签订缴费合同,并提供参保花名册(一式三份)。3、参保单位按职工工资总额的0.9%为职工缴纳生育保险费。4、符合《教师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职工,只要投保满1年且单位及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时可享受教师生育保险待遇。教师生育保险有关手续材料。1、参保的教师生育职工应在分娩后6个月内向当地社保机构申请生育保险待遇。2、申请时,应填写《教师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四份)并加盖单位公章,附带准生证,出生证,独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医院分娩医疗发票原件及结算清单。

3、男职工配偶生育时须提供配偶所在地单位出具是否享受其他生育待遇的证明。

教师住院支出的费用可以二次报销吗

一般来说,经过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包括医院门槛费(各等级医院不等)+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的部分+医保报销范围外(即不能报销的)三部分。而“医保二次报销”是对在第一次报销后参保者自付部分中医保报销范围内没报完部分的二次报销,并且这部分费用要超过600元才能进行报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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