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公司因员工本人以外的原因解散,劳动关系终止,公司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职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一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每年。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直辖市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应当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区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经济补偿与经济补偿的差额如下:(1)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2)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3)劳动合同依法终止的(4)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无过失辞退劳动者的;(4)用人单位依法辞退劳动者的合同期满即终止(备注:用人单位维持或改善劳动合同条件并续签合同,但员工不同意续签合同的除外)
(6)特殊情况下,(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在何种情况下适用补偿金,用人单位单方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无合法依据解除劳动合同(即“非法解除或者解除”),劳动者可以选择:(1)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2)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直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非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无权要求用人单位给予补偿。但是,在劳动合同不能客观延续的情况下,仲裁员或者法官可以判决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经济赔偿金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注:月工资是指正常生产条件下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职工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经济补偿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最长支付期限不超过12年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基数×补偿期限
2.补偿金的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
计算公式:补偿=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支付补偿。用人单位非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对此,《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的,它将不再支付经济补偿。计算补偿金的期限自受雇之日起计算p>如果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不妨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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