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权益是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还有就是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劳动法》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在享有上述权利时,还有相关特殊规定:
(1)、可以和一个或一个以上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后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2)、不得约定试用期;
(3)、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终止用工,但是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4)、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5)、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5日。
一、非全日制用工要交社保么?
(1)应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如:自己办理养老和医疗保险)。
(2)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应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全文61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