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了管理的需要,对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员工实行一定的处罚是可以的,但一个月扣款的总数不要超过工资的百分之二十,最好不要用罚款一词,用扣款比较合适。尽管都是扣钱,罚款带有行政处罚性质,企业不是行政机关,容易引起歧义。要提醒的是企业不仅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要惩罚,同时对遵守规章制度好的也要奖励,这样有利于提高员工积极性,也有利于弘扬正气。
行政处罚中听证制度的完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自实施至今,在适用案件范围、听证主体、具体操作及有关配套法律方面仍存在着问题,致使行政处罚的具体实施过程中,“一言堂”现象依然普遍存在,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未能真正有效地利用此项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经过笔者调查和思考,认为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包括:传统观念和行政人员自身观念的束缚、行政机关案件调查人员素质低、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各项配套制度不健全及公民、法人等法律主体听证权利意识淡薄等。针对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完善此项法律:完善有关法律法规、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建立和完善各项听证配套制度、加强对听证制度本身的研究、营造适合中国本土法律资源的法律文化氛围。行政处罚听证制度顺应了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条件下行使国家行政权的世界潮流,必将随着我国市场和民主政治的发展显出蓬勃的生命力,也发将为行政工作带来新的契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四条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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