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是否可以拒绝分以下两种情况:
1、员工未按照法律规定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期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的,单位可以拒绝;
2、员工按照法律规定时间,试用期提前三天,正式期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申请的,单位不能拒绝。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款赋予了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相较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性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则相对自由。劳动者的单方解除权属于形成权,只要劳动者基于真实意思表示提出辞职且意思表示到达用人单位,即发生劳动合同解除的效力。
换言之,只要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提前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离职申请,并且通知到单位,那么单位就没有拒绝的权利,即使拒绝,在离职时间到期时,员工也可以正常离职,不受约束,这是员工的离职自由权。
而单位能拒绝的时候就是员工不按规定离职的时候,比如未提前通知,未通知到单位等等。
如何办理员工离职申请手续
1、办理员工离职申请手续要先领取表格,到政治部人力资源部领取或网上下载《员工离职申请表》。
2、离职员工应按照要求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提交科室负责人审批。
3、科室负责人应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原因。并与人力资源部进行有关离职员工人事信息及是否存在违约责任的沟通;如离职员工是中级职称(含)以上人员,须增加人力资源部的面谈。
4、科室负责人签批同意后,安排员工进行工作交接。交接内容包括:本岗位所负责工作内容进度、所保存资料清单等。
5、工作交接完成后,离职员工须于离职前按照《员工离职申请表》上的离职顺序到相关部门办理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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