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回放:
邓于2004年8月15日与一家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六个月后,邓的表现不符合公司与他事先约定的标准,公司终止了与邓的劳动合同。邓问: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合法吗?律师回答:根据《劳动法》第25条,如果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劳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如果邓的工作表现不符合标准,将被列为不符合聘用条件,公司可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终止其劳动合同。
雇主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
(一)无需提前通知员工的情况。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雇主的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4。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或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
5。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劳动合同无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必须事先通知工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额外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一致
2。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20人以上或者20人以下,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减少裁员计划:
(1)按规定进行重组
(2)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
(3)由于生产、重大技术革新或经营模式的改变,企业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
(4)其他劳动合同因订立时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无法履行
全文76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