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卖方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接受买方分期付款时,卖方应注意哪些问题?
出卖人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接受买受人分期付款时,应当明确约定付款日期和条件,使违约认定程序简单明了,并设定违约后果和终止程序合同明确,如解除合同的目的可以通过“短信通知双方认可的手机联系方式”来实现。对于出卖人来说,付款条件和终止条件不明确,可能导致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长期不履行合同,特别是在急需房屋买卖付款的情况下,往往无法在短期内终止合同,造成两难和掣肘。因此,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双方的联系地址和方式,并约定“通信地址和方式”为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的服务渠道,上述地址或联系方式如有变更,应当书面通知对方本合同双方应在变更后三日内签订本合同,否则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仍以原地址或方式作为送达渠道,以邮寄方式送达的,视为在邮寄之日送达。”买受人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时,出卖人应注意什么?
购房人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二手房的,双方需配合办理贷款手续。在实践中,由于银行和担保公司办理贷款手续的审批流程有一定的期限,如果一方在这段时间内懈怠,一旦受到房地产市场价格波动的影响,双方很容易拿到贷款,双方都会相互指责对方违约。对出卖人来说,在签订合同前,应详细了解买受人的付款方式,买受人是否办理抵押贷款,双方提供的手续是否齐全,正常的贷款到达流程有多长,以及通过违约条款防止容易延误的环节。
全文584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