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2007年06月17日一、劳动仲裁申诉时效的定义及相关法律规定(一)定义: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二)相关法律规定:1、1993年8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17号)第23条规定“当事人应当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劳动法》第82条、《四川省劳动争议处理实施办法》第39条规定:“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3、1995年8月11日《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第85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之日是指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二、在仲裁实践中超过仲裁时效的个案原因分析及解决办法1、职工方面的原因: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3、解决办法:三、在劳动仲裁实践中对申诉时效的掌握1、仲裁申诉时效起算时间的把握;2、仲裁申诉时效中止事由的把握;(1)不可抗力;(2)其他正当理由;(3)劳动争议的调解时间;(4)仲裁处理失误的时间。3、从《劳动法》立法精神角度把握仲裁申诉时效。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标签:推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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