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点阐述了劳动者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而非义务,以及职业技能培训是权利而非义务。企业有责任保障职工参加职业培训的权利。职业培训旨在培养职工的基本职业技术或提高职业技能,主要涉及劳动者在就业后的职业培训权利,包括获得参加各种职业培训资格的权利、在职工培训中有权获得规定的学习时间、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返还劳动者代付的费用、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返还劳动者已经代付的费用,以及获得职业培训证书或资格证书的权利。
劳动者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而非义务。职业技能培训是权利,而非义务。为了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的劳动关系,企业必须依法保障职工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职业培训是对即将就业的人员和已经就业的职工,以培养其基本职业技术或提高其职业技能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业务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的教育和训练的活动。劳动者的职业培训权,主要表现在劳动者在职培训中,也包括就业前培训。劳动者在就业之后的职业培训权内容广泛,主要有:
1、获得参加各种职业培训资格的权利。劳动者依法要求参加规定的各种技能职业培训,用工单位不得拒绝;
2、在职工培训中,有权获得规定的学习时间的权利。对于按规定必须安排一定工作时间从事学习的,用人单位应当积极安排;
3、在职业培训中,按规定由用人单位负担的费用,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已经由劳动者代付的,用人单位必须依法返还;
4、进行特殊培训的权利。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要求进行专门培训是职工培训权的具体内容之一;
5、获得职业培训证书或资格证书的权利。
劳 动 者 是 否 有 职 业 培 训 的 权 利 ?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劳动者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职业培训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和职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和技能水平,增强其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同时,《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定期的职业培训。此外,《劳动合同法》还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应当列入劳动合同,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综上所述,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对劳动者进行定期培训,并保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
劳动者有权享受职业培训,而非义务。职业技能培训是一项权利,而非义务。为了和谐社会和劳动关系,企业有责任保障职工享有职业培训的权利。职业培训不仅涉及就业前的培训,也包括已经就业的职工。劳动者在就业后的职业培训权包括:参加各种职业培训资格的权利、获得规定的学习时间的权利、按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用人单位必须返还或依法支付劳动者代付的费用、获得特殊培训的权利、获得职业培训证书或资格证书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建立职业培训制度,定期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并保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培训制度,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根据本单位实际,有计划地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培训。
从事技术工种的劳动者,上岗前必须经过培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发展职业培训纳入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划,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进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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